摧车“黑手”上“黑名单”及其他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11-28 08:18 |
城市客运管理局昨日发布消息称,该局吸纳了市民和网友提出的合理建议,已经审核公共自行车运营公司提交的《租用公共自行车不文明行为处置办法》,该办法今日起正式实施。今后恶意破坏公共自行车者将被列入“黑名单”,并限期暂停租用车辆(11月24日《宁波日报》)。 自11月18日《宁波日报》曝光了“公共自行车频遭黑手”的图片后,接连推出“后续”报道。笔者也为之担忧、为之愤慨,继而为之叫好。公共自行车为“绿色低碳、畅快出行”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为减轻交通压力、降低大气污染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当然,其运营中也不免存在相对的不尽人意之处。诸如租用时租车点没车,刷还时网点车满,弄得“烦于奔命”、辗转往复。这当然不应是黑手摧车的理由,发泄者尽管是各有各的发泄缘由,但都是不健康不文明之行为,都应受到谴责乃至处罚。同时也期待运营公司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以免承租人有“找茬”发泄由头,从而促进公共自行车本初的畅行目的和最终的绿色愿景。 摧车黑手要上黑名单,笔者不由想起另一些“黑手”,譬如红绿灯下、公交车上,还有地铁上、电梯上,这些不文明行为都可以上上黑名单抑或曝光单。已有闪闪的红绿灯,却还需多多的交警和协辅警还有交通志愿者来维持正常的交通,日前温州还开发出一款“斑马线智能护栏”。正如钱江晚报所发问的那样——“斑马线神器”嘲讽了谁?笔者也试问:为什么已有“法治”,还需“人治”再出了“机治”?公交车让座,也有反反复复的话题,让与被让时有不和谐之音。地铁禁食、电梯禁烟,本应是常识的公德,如此微小的也还需“法”来规范! 依法治国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主线,我们的国家已然步入良性的法治轨道,进入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新时期,我们的国民也要一步一步走上依法合规的大道。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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