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四个新”深化法律援助惠民服务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12-11 08:37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水玲玲)今年以来,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59件,挽回经济损失1967.39万元,解答法律咨询5052人次。这是县司法局在整改落实工作中将加强法律援助惠民服务作为重点整改项目所收获的丰硕成果。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四个新”深化法律援助惠民服务,着力营造司法行政机关主导、法律援助中心及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主办、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律援助惠民服务新格局。 新格局新在哪?首先,“更新”经济困难标准,以我县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为标准,将失业证、五保证等认定为经济困难证明,并逐步将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类型案件纳入免经济困难审查范围,降低受援门槛。其次,“标新”法律服务范围,将因交通、医疗、产品质量、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中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请求赔偿,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等案件逐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使更多的人得到法律援助服务。再次,“创新”法律援助服务形式,通过条文适用讲解、维权路径指引、主张分析梳理等方式,辅导当事人自行完成维权工作;倡导非诉讼方式开展法律援助,办案更注重是否获得最有利于受援助人的结果,尽量争取以调解方式结案;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构建“半小时法律援助工作圈”,方便基层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最后,“刷新”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全面实施案件质量标准化机制,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同行评估”制度,全程跟踪案件办理过程,实行“案前风险评估、案中动态管理、案后质量评估”管理模式,全程监管办案质量。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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