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布不动产登记新规 有利房产税等未来改革举措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年12月22日 22:35:23 |
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刘欢叶健徐海波)中国国务院22日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全文,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这一备受瞩目的新规,对于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整合与共享作出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其将对房地产市场带来的长远影响,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 多名分析人士指出,不动产登记新规有利于摸清中国的住房家底,据此科学制定政策,并不会对房价产生直接影响。但从长远角度看,新规为今后房产税等改革措施提供了基础数据来源,能够保证未来房地产调控更加精准有效。 目前,中国不动产登记的职责分布在多个部门。住建、国土、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各管一块、各自为政”,其登记存在着碎片化现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指出,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不动产登记信息加强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下来,有利于规范登记行为,方便民众申请登记,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名誉副会长朱中一说,信息整合还有利于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以及优化政府对公共资源的配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山西财经大学教授马培生认为,不动产信息的互通共享,是新规的最大特色和亮点。信息共享有利于相关部门掌握全国不动产的数量、类别、分布及产权状况,为房地产及其他不动产市场的管理和调控决策打下基础。 之前,有部分舆论和民众将不动产登记新规视作“房价杀手”,对于其施行后促使房价下跌寄予厚望。对此,不少研究机构和专家表示,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会直接影响房地产市场。 安信证券研究认为,建立这一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将所有种类的不动产包括农地林地、草原甚至海洋列入登记范围,并非专门针对房地产,不是以调节房价为目的,与限购、限贷等调控措施存在本质区别。 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土地经济室主任王业强指出,不动产登记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更多体现在对未来市场的规范运行方面,而影响市场的主要因素依然是供求及预期等,不动产登记本身不会引起市场波动。 从长远来看,不动产信息的统一登记归类整理,有利于相关部门掌握全国不动产的数量、类别、分布及产权状况,具有明显的政策溢出效应,将为今后房产税等改革措施提供基础数据来源,能够保证未来房地产调控更加精准有效。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和房地产税之间存在内在逻辑关系,前者是后者的技术准备和支撑条件。因此,在房地产税立法和全面铺开之前,一定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并摸清全国的不动产“底细”。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表示,尽管不动产登记本身并不是房地产调控政策,但这一措施是房地产调控从之前的交易环节转变到持有环节的标志性事件,将对房地产市场影响深远。在他看来,“只有先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房产税才可能全面落地”。 王业强也认为,不动产登记制度将是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的开端与基础,在此基础上再推出房产税等一系列调控工具与法规,可以有的放矢,保证市场健康稳定运行。 对于如何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根据国土部之前透露的总体安排,从2014年开始,力争1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和基础制度建设;2年左右时间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3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并完善各项制度;4年左右时间建立有效运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按照此时间表,2014年将基本完成不动产各级职责整合,建立基础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
责编: 罗孙志 稿源: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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