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行医实行扣分制度 |
我县全面推行医师医保服务协议管理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1月20日 08:27:28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黄浓珍通讯员薛瑜杨建俊)日前,我县各医疗单位全体临床医师与县医保中心签订了《浙江省医保医师服务协议》,将医保服务监管从定点医疗机构延伸到医师个人,从此,医生行医将像驾驶员一样,持证上岗,实行扣分制度,违规严重者要被吊销“驾照”。 根据浙江省于2014年5月公布的《浙江省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在全省推行医师医保服务协议管理,每位签约医师通过审核后,将获得专属的服务编码。对此,县医保中心和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医疗费用结算时上传的相关信息数据,与经办机构医师诚信档案库进行匹配,匹配失败的,相关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联网结算。同时打造阳光平台,对患者特别是对慢性病患者的用药进行动态管理,对同类药物、检查设定期限,禁止频繁开具处方、检查单。 医师在签订医保协议后,医保中心将对医师实行积分累计考核管理,全年分值12分,一旦医保医师有违规行为,就要被扣除相应的分值。严重的,如编造医疗文书、出具虚假医疗证明、被举报查实存在以医谋私获取非法利益等9类行为将直接扣除12分。此外,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医师累计扣分达到12分的或连续三年违规扣分达到9分以上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与医保医师解除《医保医师服务协议》,情节严重的,可注销医保医师服务编码。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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