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举行“3·15”消费维权活动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3月16日 08:33:24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赵燕通讯员李鲁文) 3月14日上午,县消保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在宁海景文百货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大型咨询活动。 在活动现场,县法院、县商务局、县新闻中心、人行县支行等30余家政府部门、公共事业单位设置了展台,现场接受广大市民的咨询、投诉。记者看到,不少市民是有备而来,带足了材料,向有关部门咨询投诉事项,咨询投诉内容涉及保健品问题、手机维修、汽车买卖等各方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工作人员表示,关于投诉,能解决的现场给予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他们将给予关注,并督促相关单位跟踪解决。当天上午,共受理各类咨询500余起,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份,现场受理投诉15件。 针对咨询多投诉少的情况,县消保委有关负责人表示,“3·15”现场投诉和举报近几年一直处于下降趋势,这是一种好的现象,这最根本的原因是总体消费投诉量下降。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市场监督部门平时打假维权力度加大,消保委也及时对不良商家予以曝光。二是企业诚信意识增强,现在市场竞争激烈,商家也意识到诚信的重要性,因此,避免与消费者发生纠纷,使投诉量大大减少。三是消费者的警惕性更高。消费者能够选择正规商家并索要发票,出现问题及时维权,使得投诉纠纷得到及时处理。 据了解,今年3月15日起,《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也正式施行,该《办法》共22条,主要对《消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进行了具体细化,对经营者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义务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的原则和程序,不仅可以帮助消费者更有力地维权,也使得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处理消费投诉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背景色 】 【大 小 默认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