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企业营业执照注销可当场办理 |
我县6月正式试点企业简易注销改革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6月03日 08:45:21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王劲通讯员孙颖陈新娜)记者近日获悉,自去年商事登记改革以来,我县企业又迎企业登记新红利。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批复《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宁波作为浙江省唯一的改革试点区域,将与上海、江苏、深圳3个地区一起率先在全国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我县企业也受益其中,资料齐全可当场办理企业注销。 此次试点的企业范围为:经市场监管窗口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或已无债权债务且未进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业异常名录及黑名单的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而登记后经营一年以上且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和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行业的27类企业,不在此次试点范围之内。 适用简易程序的企业,办理环节由原来8个减少到2-3个,取消了公司清算组备案登记要求,传统公告改为由登记机关进行统一公告;提交材料也由原来的9项减少为5项,企业主只要向窗口工作人员递交注销申请表、委托书和公司无债权债务等说明材料,经过审核、后台审批等流程,当场就能拿到企业注销告知书。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向登记机关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事实,恶意利用企业简易注销程序取得注销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可根据企业登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作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决定,并将该情况记录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同时启动信用联合惩戒机制进行信用惩戒。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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