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日食品企业须关注枇杷产品农残新要求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6月17日 11:17:31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陈丹萍通讯员樊东波)记者昨日从宁海检验检疫局了解到,今年8月19日和9月25日,日本将相继实行新修订的丙环唑、戊炔草胺、氟菌唑和醚菊酯等4种农药在枇杷产品上的残留限量标准,要求一律不得检出这些农药的残留量。 今年2、3月份,日本厚生劳动省相继发布了食安发0220第1号和0326第1号文件,要求一律不可在枇杷产品中检出丙环唑、戊炔草胺、氟菌唑和醚菊酯等4种农药的残留量。其中,丙环唑和戊炔草胺的修订将于8月19日生效,氟菌唑和醚菊酯的修订将于9月25日生效。 枇杷罐头是宁波地区特色出口食品之一,2014年出口量为479.82吨,出口额达到73.27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5.34%和1.76%,其中八成以上产量销往日本市场。随着甘甜可口的枇杷上市,6月上旬,罐头出口生产企业已顺利完成了今年枇杷罐头的生产计划,预计大部分新产季枇杷罐头出口到日本的到港时间为8、9月份,正好是新标准实行前期。 对于新修订的农残项目,宁海检验检疫局估计日方一般会加大抽样检测比例,严密监控。为此,该局提醒相关生产和出口枇杷产品企业,一是原料生产时,认真排查原料基地的农药使用情况,在临近采摘期间禁止喷洒上述4种农药;二是原料采购时,加大对上述4种农药的检测力度,杜绝问题原料的流入;三是产品出口时,提前做好产品检验,确保产品符合日方要求。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背景色 】 【大 小 默认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