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救命钱” “亮剑”在行动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6月18日 08:28:08 |
近年来,随着全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提高、支付方式的不断完善,我县广大参保(合)人员“看病难、看病贵”有所缓解,但同时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件也呈高发态势,不法分子开始把黑手伸向了我们的“救命钱”。 “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合计参保61.42万人,其中新农合41.9万人、职工医保15.52万人、居民医保4万人,达到了‘应保尽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郑文英告诉记者,目前我县新农合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达到40%以上,县域内住院报销比例75%以上,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综合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 随着医保惠民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医保基金。2014年,我县农民顾某,伪造虚假发票分多次骗取新农合补助款4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2015年初,医保“亮剑”行动截获职工医保参保人姜某一张金额为35198.67元的假发票,并揪出姜某在2014年利用伪造的医疗材料骗取医保基金64336.63元的案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骗保3000元,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骗保20万元以上,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这几起案子分析,涉案人心存侥幸或不懂法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原因是外地大医院假发票犯罪团伙活动猖獗、初步形成产业链。”郑文英解释说,由于我国各地医疗机构信息暂时还不共享,导致报销地医保经办机构很难实时对外地相关票据进行核实。 为了防范医保基金被套取,县人力社保局一方面着力形成全社会监督的氛围,加强风险防范教育,使参保(合)群众形成不出借医保(农保)卡、定期查看报销公示信息、检举冒名套取医保基金的风险意识。另一方面,深入开展“亮剑”行动,通过打造“阳光医保”监管平台建设和智能化提醒、及时与发生地医院进行票据核对等手段,对医保基金形成强有力、全覆盖的监管。 “对涉嫌骗保的单位和个人,我们将与司法部门联合执法、坚决打击。”县人力社保局局长应校军表示,套取医保基金最终损害的是广大参保人的权益,希望广大参保人要看好自己的证件资料,不要轻易借给他人使用,以免被犯罪分子利用,也不要轻易受他人蛊惑,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记者黄浓珍)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背景色 】 【大 小 默认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