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为什么加油不能开票? |
商务局:出租车只能开规定抬头的发票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12月04日 08:48:51 |
开车去加油站加油,事后要求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用于报销等用途,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但近日,出租车司机罗师傅在百姓事马上办平台上反映,加油后,他的开发票要求被加油站的工作人员给拒绝了。这是怎么回事? 11月29日凌晨2点左右,罗师傅开车到兴宁路石油公司旁的加油站加油。加完油后,罗师傅要求开具他名字和车牌号的发票,却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罗师傅很困惑,为什么加油不能开发票呢? 针对罗师傅提出的问题,记者向县商务局作了了解。据商务局相关科室的负责人介绍,出租车属于公共运输范畴,享有一定的政府补贴,同时,出租车还会涉及到公司和车主、车主和合伙人之间等多方的利益关系,所以针对出租车加油开发票的规定会更为严格,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矛盾和问题。因此,出租车加油开发票,规定只能开具出租车所在公司为抬头和车主本人姓名及相应车牌号为抬头的发票。而私家车则没有该项规定,可以开具市民所要求的公司或个人为抬头的发票。该负责人解释说,罗师傅的开票要求遭拒,可能是因其开票要求和相关的规定有所出入造成的,而加油站的相关工作人员也没有及时认真地向罗师傅解释有关规定,才会造成误会。 记者还了解到,如果市民购买加油卡,平时持卡加油,这时开具发票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般情况下,市民在购买或充值加油卡时便可以要求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而当时没有要求开具发票的,在日后持卡加油过程中,经过核查确实没有开具发票的,可要求补开相应金额的发票。 (记者何莎莎)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背景色 】 【大 小 默认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