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创新出台山塘整治工程资金分期拨付办法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12月23日 08:23:13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曹维燕通讯员林丹晨)我县创新出台“山塘整治工程资金分期拨付办法”,将月月“报批结”改至阶段“报批结”,减少报批次数和环节,加快施工单位的建设进度,并赋予乡镇资金直接拨付审批权,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保障工程顺利推进。 该法将县域山塘整治工程设为前期、建设、完工三个拨付阶段。第一期是工程建设前期阶段,按维修加固7万元/座,全面整治9万元/座的标准进行保底拨付,超出费用则按实际花费的费用拨付;如有节余,乡镇无须上交可直接作为该山塘的管理或政策处理经费。第二期是工程建设阶段,乡镇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开工后乡镇立即自主拨付乡镇合同金额的50%给施工单位。第三期是工程完工后,拨付乡镇合同金额的40%,在验收合格并通过决算审计后,按审计审定金额进行全额拨付。据悉,施工单位单次“报批结”时间可从原来的1个月降至7天内。目前,我县的75个山塘整治工程已全部开始实施该办法。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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