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审判 |
县法院巧用微信平台探索“微办案”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03月17日 08:46:03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方景霞通讯员余亚亚)微信已成为互联网时代下影响力较大的社交平台,县法院紧跟“互联网+审判”的思维,将微信充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快速解决各类纠纷,为当事人带来了方便。 “‘互联网+审判’,就是要用信息化手段拓展司法为民的新领域、新渠道,就是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新变化,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个性化的诉讼服务,让群众尽可能少跑路、少花钱、少受累。”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久前,县法院力洋法庭就利用微信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王某在电话中向法官表示自己常年在外地打工,一般过年才能回来,希望法院能帮忙做调解工作。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都不在宁海,又是年轻人,熟悉微信的操作,于是在微信上创建了一个“群聊”,将原、被告拉入“群聊”中。在微信上经过几番调解,双方很快达成了一致意见。仅仅用了三天的时间,力洋法庭完成了该案的送达、调解、履行与撤诉。 除了利用微信达到便捷、快速调解的效果外,用微信传送材料,还能缩短执行款到账的时间。去年,县法院力洋法庭通过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方式,处理了一系列借贷纠纷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了能尽快把执行款项发放给26位债权人,力洋法庭敦促付款人张某履行法律义务,尽快上交40万元执行款。但因为张某身处外地,联系不便,于是承办法官利用微信与其多次沟通。一方面将法院的材料通过微信发送给张某,另一方面让张某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单拍照确认发送过来,克服了邮寄送达耗时长的问题,大大缩短了此次执行款到账的时间。 据悉,该院不仅利用微信巧妙解决各类纠纷,还在干警内部设立了微信群,供大家交流工作、讨论问题等。“互联网+审判”的思维,不仅给法院工作和当事人带来了便利,还成为了干警的沟通平台,提高了干警队伍的活力和凝聚力。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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