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联络室 浓浓为民情 |
——来自县检察院驻法院联络室的故事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03月25日 09:17:23 |
延伸触角 合力破解虚假诉讼案 “真的非常感谢,要不是他们查清了真相,我可能就拿不回借款了。”岔路镇山洋村村民王某曾给县检察院民行科送过一面锦旗,“为民作主、公正检察”几个大字表达了其对民行科依法监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感激之情。 王某是县检察院驻法院联络室设立以来联合公安机关破获的第一例虚假诉讼案的受害人。2014年11月,王某向联络室干警反映,法院执行局将何某确定为被执行人麻某所有某处房产拍卖款的分配权人的决定错误,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申请检察院进行监督。 原来,2013年,麻某因替他人担保被王某诉至县法院,依王某申请,法院查封了麻某名下某处房产,并于2014年判决麻某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向王某还款人民币25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随后王某向法院申请对房产进行强制执行。然而,此时王某遇到了取回借款的“拦路虎”:另一债权人何某向法院诉称,2011年至2012年,被告麻某分别向其借款10万元、8万元、15万元、7万元,四次合计借款40万元,要求法院判决麻某向其偿还本息。 县检察院受理后高度重视,经走访得知,何某与麻某系亲属关系,何某作为普通公司职员,有没有在两年内提供40万元借款的能力,值得怀疑;该诉讼通过调解迅速结案,双方在庭审中无实质对抗,恶意串通的可能性较大。确定存在虚假诉讼的可能后,县检察院及时开展深度调查,就案件定性、如何突破以及突破后如何巩固证据、如何处理案件等问题与公安机关进行了详细深入的沟通。 2015年3月,检察机关以协助调查为名,将何某叫到县公安局进行询问。在询问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何某虽然始终坚持40万元借款是真实的,但神情紧张。在这关键时刻,何某姐姐发来信息询问弟弟就虚构借款来源一事与案外人黄某商量得怎么样了?面对铁证,何某再也无法隐瞒下去,终于承认其与麻某进行虚假债权诉讼的事实,其在25万元真实债权的基础上,又写了一张15万元的假借条,并让麻某签字。 至此,该虚假诉讼案告破,王某取回借款的“拦路虎”被消除。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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