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柔相济破解“执行难” | |
——来自宁波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单位县法院执行局的报道 |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1-03-11 10:50 | |
执行必出重拳 县法院查封某“老赖”房产。 临近春节,正当家家户户喜迎新年之际,每天凌晨6点不到,县法院大门前,数辆警车和十余名执行干警却整装待发,兵分四路,开往城区及各乡镇街道查找被执行人。 1月25日,接到申请执行人举报的桥头胡法庭执行人员一早便等候在被执行人借住的厂区宿舍外,将长期外出的被执行人潘某抓获,6万元执行款当场履行完毕。 1月28日,深甽大里某化工厂拖欠货款7万余元达数年,企业经营不善已停业,在深甽法庭执行干警强制执行之下,案件最终得以执结。这一日上午,该法庭还执结了5件历年执行积案。 1月31日,岔路法庭执行干警多方查找终于将躲藏在酒店里数日的童某押送到执行局,因其拖欠借款近60余万元,然态度恶劣拒不执行,将其予以司法拘留。 同样,将在拘留所里度过春节的还有被执行人仇某和葛某,两人分别因借款和担保被诉至法院,“我以为我是担保人,就不会对我采取强制措施”,被司法拘留后的葛某懊悔地说,“没想到,会被关进来”。而另一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马某被司法拘留后不久,便立即支付了其拖欠的5万元执行款。 “执行必出重拳”,上任一年的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冬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只有加大执行力度,才能增强执行威慑力,促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同时,也有利于倡导公民提高信用意识,优化社会信用环境。”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有效清理执行积案、难案,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利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县法院充分利用被执行人返乡机会,于春节前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记者从县法院执行局了解到,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以来,共执结案件548件,司法拘留17人次,凌晨出警136人次。 针对部分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逃避执行,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县法院加大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以及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妨害公务罪的打击力度,并制定《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9年8月,被告人任某为了逃避法院执行,竟然伙同他人非法转移已被法院查封的机器设备。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当庭宣判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这是宁海法院判处的首例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案件,在宁波法院系统也是首例。 据了解,全年已有8件13名被执行人因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等罪被移送公安机关侦查,6名被执行人被逮捕,3名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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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 吕宝骅 责任编辑: 黄浓珍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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