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潘旭婷通讯员陈军杰谢小明)为切实改善城乡低保对象的生活条件,日前,我县下拨747余万元2011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经费,全县近万名困难群众受益。据统计,今年我县下拨的2011年度困难群众保障经费已达到3414.6万元,与去年相比,同比增长44.5%。
近年来,我县不断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提高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力度,切实改善城乡低保对象的生活条件。目前,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调整到46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调整到330元,低保生活补助费发放按实际家庭收入与低保标准的补差额进行。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我县自去年出台《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来,不断提高低保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应保尽保”目标,今年以来,我县对全县低保困难家庭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通过暗访、调查、举报等全面调查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状况、收入和人员变化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予以及时清退。同时,严格审批低保对象制度,坚持实行低保“三公开”原则,对申请低保的对象实行阳光操作、逐级审核、层层把关、联审联批,并设立低保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今年我县新增低保对象276户435人,停发1265户1432人,全县7421户9528人实现应保尽保。通过低保对象的动态化科学管理工作,确保了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对保障民生,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生活水平筑牢民生防线,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