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机动车环保标志申领工作正式启动 |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2-02-22 09:37 | |
宁海新闻网讯 “现在去杭州、上海再也不担心被抽查了。”刚为新车上户的储先生领到了第一张新环保标志。从昨天开始,我县机动车环保标志申领工作正式启动。申领环保标志的市民可直接到桃源中路13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18号环保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咨询电话:65206675。 在办理现场,记者发现,此次国家环保标志分为绿色和黄色,是按照国家有关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来实施的,印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环境保护部监制”等字样。储先生刚买的灰色速腾轿车领到了一张绿色环保标志,上面有环保标志编号、车辆排放标注、有效期等信息。 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环保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和省政府《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我县从本月21日起开始正式启动机动车环保标志申领工作。在申领时,市民需要携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或清晰复印件,同时,要注明车牌颜色。 另外,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期也有明确规定。5年以内的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1年,超过5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10年以内的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1年,超过10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6年以内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2年,超过6年的,有效期为1年,超过15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有效期为1年。 工作人员说,新车可直接领取,换领的车辆等年审的时候一起领,如果机动车所有人对核发的环保标志种类有异议,可申请做技术鉴别,对车辆进行汽车尾气检测。据悉,我县将于今年6月份建成尾气监测站,届时,所有车辆安检前必须进行汽车尾气检测。 (记者黄浓珍通讯员储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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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 吕宝骅 责任编辑: 赵维华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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