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宁海 奉献青春 |
——记县十大杰出青年李波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2-05-15 07:29 |
宁海新闻网讯 1979年出生的李波,2002年8月凭着对检察工作的向往和热爱,放弃了华东政法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机会,毅然来到宁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反贪污贿赂局工作,凭着出色的业绩,先后被评为县优秀公务员、市检察机关业务尖子、县十大优秀青年卫士和县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并荣立三等功一次,现为宁海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县青联第五届委员会常委。 十年来,他始终把“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作为自己工作的最高准则,忠实履行职责,准确适用法律,不枉不纵地惩治犯罪,办理了大量的疑难复杂案件和新型刑事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了一大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他严把案件质量关,至今批捕案件无一出现撤案、判无罪等情形,使司法公正落实到了具体的执法工作中,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李波深信无论在哪里,无论在什么岗位,只要对工作有热情,对学习有钻研精神,就一定能做出成绩来。进入检察院后,他以单位为家,每天除了宿舍就是办公室,不断加强学习研究,并虚心向经验丰富的老同志请教办案技巧,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在平时的工作中,他也注重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结合,积极撰写调研文章,其中有3篇文章被选入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的《刑事法适用典型疑难案件新释新解》一书。 除了日常工作外,他还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探索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工作机制,建立起了一套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工作方法,并拓展维权思路,多方位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他在办案时充满人文关怀,注重化解社会矛盾。2008年6月的一起夫妻伤害案件,正是在他的努力下,犯罪嫌疑人被不予批准逮捕,使得这个家庭得以完整存在,孩子可以继续在父母的关爱下成长,这一案件在2009年被评为宁海县政法系统“十佳案件”。(记者娄伟杰) |
录入: 张绍强 责任编辑: 张绍强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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