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口计生局开出逾百万元富人超生“罚单”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2-05-22 08:52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潘旭婷)日前,县人口计生部门向西店镇两对违法生育的夫妇分别开出了1371171.6元和1005255.63元的社会抚养费,成为我县迄今最高“罚单”。 据了解,家住西店镇的王某和妻子均为农业户口,两人在生育两胎后,又于2010年在上海某医院生育第三胎,违反《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四十九条规定,县人口计生部门对王某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1371171.6元,目前款项已到位。另一对夫妇崔某和冯某,其妻子为非农户口,在生育一胎后,又先后于2006年和2011年生育两子,违反《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县人口计生部门向该对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1005255.63元,征收工作目前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县人口计生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一些“有钱不怕罚”的“名人”、“富人”超生的,人口计生部门将会同税务部门严格稽查其实际年收入,并依法加征社会抚养费。下一步,县人口计生部门将坚持依法行政、重拳出击,加大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强大震慑,保障我县的人口生育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
录入: 童燕萍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背景色 】 【大 小 默认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本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