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理还乱 法官巧调解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01-09 09:06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娄伟杰通讯员金萍)年近60的王某要状告80高龄的老母亲,要求分割继父留下来的房产,同母异父的两个兄弟为此与王某反目,日前,县法院桥头胡法庭对这起继承权纠纷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王某系徐某之子,年近60,宁海本地人。王某8岁时,生父去世,后徐某与翁某再婚,且育有两子。数年前,翁某去世,徐某将翁某所有的两套房屋分给了翁某与其所生的两个儿子。2012年9月,王某将徐某和同母异父的两个兄弟一同告上宁海法院桥头胡法庭,认为他对翁某的遗产也有继承权。 法官仔细查看案卷资料后,发现原来这并非王某和徐某的第一起官司,此前,两人已经打过两场官司。 原来,徐某再婚后,王某与母亲之间关系并不亲密,更觉得母亲对两个弟弟疼爱有加,三兄弟之间也颇有矛盾。2003年,王某起诉徐某要求分割其生父遗留下来的房产,经法院判决,对房产进行了分割。然而,房产虽然分割了,家庭关系却更恶劣了,王某也很少看望徐某,日常生活费用也不再支付。为此,2007年,徐某起诉王某要求支付赡养费,两人再度闹上法庭,后经法院调解,王某每月支付给徐某一定的生活费用。 如今,两人又打起第三起官司。随着调解的深入,法官了解到这次纠纷的缘由。徐某现在居住的老房子由于年久失修,两个小儿子打算为其修缮,可是修缮过程中,影响到与老屋拼邻的王某的房屋,导致漏水等情况产生,而王某的房屋系当初王某生父遗留下来。为此,双方发生多次争吵,却并未有个结果,王某便索性打起了继承权官司。 既然王某本意并不在分割继父的遗产,法官调解也便有了思路。最终,经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自愿放弃对继父遗产的继承,陈某等应采取措施消除因修缮对王某房屋造成的影响,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背景色 】 【大 小 默认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本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