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资标准不变 补偿标准提高 |
今年新农合政策调整让农民多得实惠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3-05-31 09:43 |
五家乡村卫生院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并联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报网络;县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年度补偿封顶线从2012年的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 日前,记者从县卫生部门获悉,从5月1日起,我县深甽镇上湖村上湖卫生室、桑洲镇三星村上堂卫生室、桑洲镇下章村卫生室、越溪乡下田村下田卫生室、胡陈乡联胜村山洋卫生室5家村卫生室首次实施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并联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报网络,上述5个村和附近村的参保农民,不仅能在家门口享受到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惠民政策,而且能在看病后即时对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随着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县将会有更多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报销体系,农民看病将更加方便、实惠。”县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这样说。近年来,各级政府对农村居民医保投入不断加大,医疗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今年我县在人均筹资标准未变前提下,将进一步加大补偿标准,让参保群众在家门口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 补偿标准进一步提高 记者从《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通知》获悉,今年我县将进一步提高县内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标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扣除起付线后,县内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由原来的70%提高到今年的75%,县外及县内乡镇(街道)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标准仍保持不变。年度补偿封顶线从2012年的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从30%提高到35%。 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 今年我县将进一步提高白血病(含所有分型)、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所有分型)、重性精神病(仅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偏激型精神障碍、分裂情感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等6个病种)、尿毒症、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等9类重大疾病患者住院相对应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补偿时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由原先的70%提高至75%。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保障水平提高 今年我县将进一步调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偿标准,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助,每人每次补助600元,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参加生育保险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则不予补助。 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女保健政策(按规定参加婚检和孕检)的参保农村孕产妇,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补偿由原来的50%提高至60%。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为全县参保农民的健康保护伞。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县参保农民住院8516人次,报销4205.06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283人次和922.75万元;普通门诊342013人次,报销721.57万元,同比增长93983人次和123.75万元。同时,我县将方便群众报销作为提高医疗保障能力的重要内容,即时报销不但向村卫生室“下沉”,也不断向市级医院延伸,目前,我县新农合已与宁波市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等10家医院开展即时结报合作,使我县农村居民至市级大医院住院就医,在医院就能得到报销。 (记者潘旭婷 通讯员袁哲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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