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月人均从480元调整至540元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1月19日 08:41:11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陈丹萍通讯员陈军杰孔丹芸)日前,我县再一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月人均480元调整至540元。调整时间从2014年8月1日起算,按照实际家庭收入与低保标准的补差额执行,将惠及我县8300余名低保对象。 我县自1997年起全面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逐年不断提高。2011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46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330元。2012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行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月465元。2013年城乡一体化低保标准调整到每月480元,而如今我县再一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到540元。据统计,去年我县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达5900余万元。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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