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社会组织资金流调查成效显著 |
已检查510家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1月23日 08:46:26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陈丹萍通讯员陈军杰) “你们协会的这项报销发票签字不符合规定,记账也不够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请严格按照通知单进行整改”。日前,一家协会在接受我县社会组织资金“阳光行动”专项检查工作组检查后,现场收到检查组的整改通知单。去年我县在全省率先开展“阳光行动”,对510家社会组织资金开展大规模专项检查行动,并向发现问题的社会组织发出了50余份整改通知书。 近年来,我县社会组织发展迅速,数量增长较快,目前已有1350余家社会组织,涉及60余个业务主管单位,活跃于教育、文化、体育等多种行业和社会生活多个方面,从业人员近4000人。然而一些社会组织却存在建立以来无资金运作,也未进行财务核算,日常费用收支只通过现金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记录、记账不够规范、会计档案不够规范等诸多问题。为此,2014年3月开始,县民政局与财政、审计等单位对510家社会组织进行专项资金检查。“通过‘阳光行动’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社会组织进行整改,确保社会组织的资金确实投入到了社会服务之中。”县民政局纪检组组长应珍娣介绍道。 据悉,我县此次社会组织资金专项检查的范围是2013年12月30日前在县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围绕社会组织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情况,重点检查社会组织资金来源和使用有无违反有关规定;有否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物资;有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有否存在“小金库”等。“‘阳光行动’专项检查中,一些社会组织通过自查,对资金使用进一步规范合法,也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县民政局民管办主任张万进表示,整个专项检查工作将于年底前结束,“阳光行动”的效应也正在我县逐步显现出来。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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