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老”人员补助标准提高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1月26日 09:15:11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陈丹萍通讯员陈军杰)日前,一市镇的老游击队员王大爷突然发现自己银行卡里的钱比以前多了几十块,原来这是我县给农村“三老”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在我县,像王大爷这样的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农村老党员等有70多名,都能享受到这样的待遇。 据悉,此次我县调整的农村“三老”人员的生活补助对象和标准为,抗日战争期间(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农村老党员,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从原来的695元调整到774元;解放战争期间(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农村老党员,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从原来的675元调整到754元;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红色堡垒户),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从原来的570元调整到633元。 据了解,我县自2006年开始形成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助自然增调机制。目前,农村“三老”人员的生活补助费调整按照我县农民上年度人均收入的实际增长数额,实行自然增调。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入党的老党员按实际增长数额的50%幅度自行调整;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红色堡垒户)按实际增长数额的40%幅度自行调整。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背景色 】 【大 小 默认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