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 |
食品安全首次写入村规民约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9月17日 08:13:39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叶子通讯员尤杰) “种植户必须保证瓜果蔬菜上不能用烈性农药,不然,就要被处罚甚至被拘留。”近日,在县市场监管局一市所的建议下,一市镇一市村将食品安全问题写入村规民约,这在宁波市尚属首例。 村规民约内容涉及婚姻家庭、美丽家园、平安建设、民主参与等各方面,借助道德约束这只“无形的手”,通过村民之间的契约,重构农村道德,凝聚人心,进一步推进了法治、德治、自治“三治一体”,一直是新农村建设的“展示墙”和“指示牌”。这次新入选的食品安全内容明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全体村民应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和监督,诚信经营,共同维护食品安全。不得自行出售病死、毒死和死因不明的禽、畜和水产,不得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不得为食品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发现食品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网格员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面向县域所有村庄进行对接建议,将食品安全纳入村规民约,制定更加详细的实施细则和奖惩措施,通过建立“村民契约”,鼓励并促进村民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共治共管,确保大家舌尖上的安全。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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