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刑事被害人救助模式 |
宁海发放全省首例检察环节社会化救助金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11月03日 08:19:37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方景霞通讯员朱诗盼) 10月30日,刑事被害人家属王女士从县检察院领到了1万元的救助金。与以往司法救助不同的是,这1万元来自社会化救助。据悉,这样的举措在我省检察系统尚属首创。 早在今年8月初,县检察院就联合前童镇商会,出台了《关于开展检察环节刑事被害人社会化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支付救助为主,疏导宣传为辅,援助救济相配,与其他救助相衔接”的刑事被害人社会化救助工作机制,重点解决刑事被害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已经通过司法救助途径获得救济但生活依然困难的,依然可以通过该机制获得社会化救助。 王女士的哥哥王先生于今年4月发生交通事故,经过3个多月的治疗后去世。王先生无妻子儿女,只有93岁的老母亲与一个妹妹。王先生去世后,王女士将母亲接过去一起住,然而因哥哥治疗期间家中花费了大量的资金,又无法得到肇事嫌疑人的赔偿,而王先生的母亲又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现在老母亲生活十分困难。在办理该交通肇事案的过程中,办案检察官注意到了王先生母亲的困难状况,立即商请前童镇商会,经过走访调查,商会决定对其实施救助,于是,通知王女士帮老母亲提出了社会化救助申请。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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