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机动车可在宁海“就地报废”手续简便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04月14日 08:36:12 |
见习记者潘璐璐 随着我县“三车整治”的大力推进,交通部门对废旧车辆查处力度的加大,不少车主在论坛发帖询问机动车如何申请报废。记者就此咨询了县车管所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机动车报废手续较简单,带齐资料前往宁海废旧汽车回收公司即可一站式办理。 记者近日来到位于跃龙街道兴海南路399号的宁波市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这是惟一一家机动车报废回收点,可接受汽车和摩托车报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办理过程仅需半小时,手续十分简单。市民只需持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要报废的机动车,到回收点即可办理。据介绍,近两年该回收点已报废机动车3000余辆。 对于报废车辆有疑难的,例如登记地是宁海县,但在异地使用且达到报废标准的,可在异地回收企业申请报废;车辆遗失的需先至当地派出所报案,凭报案单到县车管所进行下一步手续。 另外,回收点工作人员提醒,若机动车在购买时以按揭方式付款,要留意机动车登记证书末页是否有“抵押状态”的字样,已付清按揭的,车主需先到县车管所注销抵押,再申请报废。 当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时,车主会收到由县交警大队发送的短信提醒,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若不及时进行报废,会影响车主其他车辆行驶证的办理;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赵维华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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