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对双农独女户奖励政策作出调整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04月21日 08:25:43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潘旭婷通讯员王珍珍)日前,记者从县卫计部门获悉,我县从2016年1月1日起已取消《双农独女户光荣证》申领,但对已领取《双农独女户光荣证》的对象则采取“老人老办法”。 据了解,手持《双农独女户光荣证》的夫妻,有生育意愿的,鼓励其再生育,收回证件和奖励费。不再生育的,可以继续享受奖励和优惠政策,也就是说其女儿在本县范围内就学的,在初中升高中时可加10分仍然有效。但其中“其女儿参加本县范围内组织的国有企业和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2分”的奖励政策与《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文件精神相冲突,今后不再享受。 《双农独女户光荣证》奖励政策是我县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实施的一项地方政策,是指双方农业户口的夫妻生育一个女儿后,自愿放弃二孩生育指标,其女儿在升学就业所能享受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是在“一孩化”生育政策背景下对放弃生育指标的夫妻进行奖励的政策。该政策出台后,曾在不同的时期作过调整,现因与我国现行的全面二孩生育政策不符,又一次顺应形势作出调整。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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