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兼得山海之利,自然生态良好,自古就是人们向往的人间天堂、诗画江南。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省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省委下大力气推进以治水拆违为重点的环境治理,全省环境质量总体明显改善。但相对于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优良生态环境供给不足仍然是一块突出短板;同我们整治力度和气势相比,长效治理机制不完善也是一块短板。必须坚定不移走“两山”发展路子,全面实施“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绝不把违法建筑、污泥浊水和脏乱差环境带入全面小康。
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必须强化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遏制环境污染。源清者,流必洁。治理环境污染,必须标本兼治、正本清源,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源头治理上,否则前期的治理成果难以巩固,甚至会出现反弹回潮、半途而废。浊水的主要源头在污泥、在岸上,治水必须泥水同治、水岸齐抓,既要加快清除河湖库塘污泥,又要切实做好污水截污纳管工作。违法建筑藏污纳垢,是重要的污染源,要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加快建成无违建省。废气的主要源头在企业、在车船、在工地,治气必须多管齐下、多方共治,大力调整能源结构,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强化施工、道路、堆场扬尘管理。要深入开展“四边三化”“两路两侧”行动,全面消除脏乱差现象。
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必须强化监察执法,保持整治环境的强大声势。加强监察执法是环境治理长效机制中最有效的办法,只有坚决执行环保法,才能为生态环境提供可靠保障。要认真做好省以下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垂直管理工作,加强环境执法刚性,全面建立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实行与公检法联动,加大综合惩处和刑事打击力度。着力解决环保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增强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威慑力。
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必须强化责任追究,层层传导环保压力。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每个人都有责任保护好生态环境,都有义务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作斗争。既然定了“铁律”,就要用“铁腕”执行。严格执行环境损害问责制度,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任何企业或个人,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有什么背景,是什么责任就坚决追究什么责任,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生态环境是“易碎品”,污染容易治理难,一旦松懈,前功尽弃。这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必须发扬连续作战、善作善成的精神,坚决打赢环境保护硬仗,切实守护好老祖宗传下来的绿水青山,让它源源不断带来金山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