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我国史上最严童装新标准劲爆来袭 |
宁海企业,你们准备好了吗?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05月25日 08:59:32 |
记者徐欢欢通讯员田明超赵曙光 绳带不允许有自由端;当服装平摊至最大宽度时,不应有突出的带样;拉带、绳索不允许从童装背部伸出或系着;在肘关节以下长袖上的拉带、绳索,袖口紧扣时应完全置于服装内……如此严格的服装要求即将劲爆来袭,宁海企业,你们准备好了吗? 安全技术规范再升级 近年来,“毒校服”事件和国际知名品牌童装被检测出有毒有害物质的新闻时有报道,一些婴童服装中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色牢度、PH值等不合要求,设计上存在安全隐患,将矛头直指婴幼儿及儿童服装标准的缺失。 如今,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从2007年立项到2015年发布,终于将在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据悉,新标准与我国现行的强制性标准GB 18401呈递进关系,新标准是基于最基本的纺织产品通用技术规范,有针对性地作出强制性标准,考核指标更为全面,无疑是为孩子们的贴身安全作出了进一步保障。 “新标准与旧标准最大的变化就是在设计上的细节,对数据有明确限定。”宁波一休服业发展有限公司质检科经理鲍秀丽拿出实物,向记者比对解释说,对于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能有任何的绳带;固着在腰部的绳带,从固着点伸出的长度不应超过360mm,尤其不应超出服装底边,两端固定且突出的绳圈周长不应超过75mm,且绳带紧扣时应完全置于服装内,这对设计师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一休设计师沈维娜表示,以前设计会考虑安全,但不会如此精确到毫米,现在我们必须吃透这个要求,在设计环节就要严格控制避免返工。 新标准除了对机械安全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外,也在化学安全方面提出要求,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在纺织附件方面,要求附件具备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如珍珠附件不应出现在3周岁以下婴幼儿服装中,以免被误吞引起安全隐患。另外,还增加了燃烧性能要求,规定不建议进行阻燃处理。“值得注意的是,新标准还将童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今后童装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安全类别,婴幼儿纺织产品还应特别注明婴幼儿用品字样。”鲍经理表示,这也可以作为消费者日后选购童装的参考之一。 事实上,新标准的各项要求已充分与国际接轨,吸收并借鉴了发达国家有关婴童纺织产品安全性的技术法规要求,其严格程度已经等同甚至超越了发达国家标准。实施后将对我国婴童纺织产品整体质量水平带来大幅提升。 童装行业洗牌或成趋势 “强制性标准虽然6月1日才开始实施,但在去年发布文件后,我们公司就已经在按新标准设计生产了。”宁波一休服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童永峰说,强制性标准的实施,对我们品牌企业是一种保护,它必将对没有品牌、技术实力又相对较弱的童装生产厂家带去较大的压力,或将引起新一轮的童装行业洗牌,很多企业要去适应新标准,比如用料、技术、设计甚至生产线,都很可能作出调整,企业必须去适应这个趋势。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我县服装行业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新标准作出了一系列强制性要求,有利于促进我县服装行业的转型升级,倒逼企业提升婴幼儿和儿童的纺织面料质量。“新标准有利于童装生产安全技术标准的提高,也有助于童装产品出口,以更严的标准应对出口市场的贸易壁垒,将对童装产业和市场带来较大的影响。”宁海检验检疫局相关人员说。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童装时,应注意产品上有无商标和中文厂名厂址以及服装号型标识。号型标识如同服装规格代号,号与型之间用斜线分开,如上衣145/68,表示适合身高145cm,胸围68cm左右的儿童穿着;有无成分标识,有填充料的服装还应注明其中填充料的成分和含量;有无洗涤标识的图形符号及说明;有无合格证、产品执行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级及其他标识。如果产品上标有甲醛含量,0-24个月的A类婴幼儿服装应≤20mg/kg,大于24个月直接接触皮肤的B类儿童服装≤75mg/kg,非直接接触皮肤的C类儿童服装≤300mg/kg。 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保证市场顺利过渡,新标准设置了两年过渡期。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可以继续销售来消化原有库存,检测机构按照企业所执行的标准进行检测;2018年6月1日起,市场上的所有相关产品必须符合标准。若过渡期后童装产品被检出违反标准要求,将会有不轻的处罚。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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