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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雨污分流 把控源头管理
我县颁发全市首批机关事业单位排水许可证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09月21日 07:43:51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胡琦) 9月12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县法院、财政局、水利局三家单位颁发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这也是我县首批获得该证的机关事业单位。而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该许可证审批,在全宁波市属于首例。

  据悉,根据《住建部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和《宁波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条例》规定,为加强城市排水管理,有效减少超标污水进入排污管道,我县于今年5月出台《宁海县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办法(试行)》,并于今年6月初开始施行。根据办法规定,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申请领取《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为使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起到带头示范作用,要求地处城区雨污分流区域的单位先行向县综合执法局递交申请。

  在已申请的单位中,县综合执法局结合所提交的排污报告,进行实地排水设施勘察和排水水质检测,并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在得到许可证后,这些单位可按照规定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内严格按照许可内容排放污水的可再延期5年;有效期内被抽检不达标或被环保部门查处的,将责令整改再审核,通过后予以发证。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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