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车”治理亟待规范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10月19日 09:03:33 |
素素 厚厚的尘土、瘪气的轮胎、生锈的车身……在城市里,不少汽车因长期废弃不用,被形象地称为“僵尸车”。这些“僵尸车”或停在马路边,或停在人行道上,甚至绿化带旁,既影响市容,还占用日益紧张的公共资源,甚至因自燃自爆率高,成为安全隐患。 “僵尸车”存在诸多危害,影响市民生活,迫切需要处理,但是处理“僵尸车”却是个难题:因为大部分“僵尸车”是无主或者套牌车辆,交警部门无法履行强制让车主开走或拖走的监管责任,而物业管理部门也没有执法权,城管等部门也无权擅自处置,即便是强制拖走,也常常因为车辆停放位置偏僻难以执行。因此,“僵尸车”作为新型的城市垃圾,让人颇为头痛,治理“僵尸车”也成为全国性的难题,很是考验城市管理水平。 对于“僵尸车”,各地一直都在采取措施,如有些小区物业张贴告示施行“怀柔政策”或一刀切禁止所有非机动车的停放;有的在全市范围内发起“随手拍”活动,发动市民搜索“僵尸车”;有的开展专项行动,用一个月时间对“僵尸车”进行强效整顿……但是这些做法往往治标不治本。因为缺乏有力的制度支撑,没有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无法从根本上铲除“僵尸车”滋长的土壤,“僵尸车”势必卷土重来。 “僵尸车”管理处于制度缺位的尴尬境地,有关部门有心无力。所以,“僵尸车”治理亟待规范,如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增加相关条款。今年7月底,上海出台最严交通条例,对机动车违反约定且长期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的,管理者可以告知机动车所有人限期将机动车移出道路停车泊位,逾期未予移出的,道路停车泊位的管理者可以将机动车转移至路外停车场地。这一做法就显得相当给力。 其次,管理应奖惩分明,如果车主名下存在报废车辆,在未完成报废手续前,其名下的其他车辆不予颁发新牌证。另外,建议推行报废车依法强制按程序报废制度,鼓励车主依法科学处置报废车,从源头上减少“僵尸车”的数量。 总之,只有作出指导性规范,通过拾遗补缺,明确处置流程以及具体执行人,才能有效遏制“僵尸车”乱象。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背景色 】 【大 小 默认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