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74-65510000
新闻传真:0574-65577900
邮箱:nhnews@cnnb.com.cn
您当前的位置 :宁海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宁海新闻 正文
     高级检索
 
保健食品规范经营专项工作首次启动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11月04日 08:52:55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赵燕)市民越来越注重养生保健,保健食品的生产和使用也成为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点。近日,县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标志着我县正式启动保健食品规范经营专项工作,这在宁波大市内尚属首次。

  过去,经营保健食品不需在证照上注明,保健食品经营户存在底数难清、规模难明的问题。从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指出:“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即凡经营保健食品的,均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证上注明保健食品,这一规定有利于摸清上述保健食品经营户的情况,并实施有力监管。为此,县市场监督部门积极探索创新举措,剑指保健食品经营监管盲区,着力规范县域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

  按照《通知》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设立保健食品经营专区或专柜并张贴标识牌,在明显位置张贴“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的警示语,建立一整套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人员管理等制度,并与经营户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后公示亮相,努力构建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全程追溯体系。

  为做好政策宣贯,特别是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小食杂店经营者等易被忽视的保健食品经营者的宣传引导,该局还专门印发《保健食品安全知识手册》、保健食品标示牌、标识语、台账等资料近2000份,切实强化经营者专业知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背景色 fff2e2 f3ffe1 f0f2fe feffe6 】 【 默认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本页】  
  新闻推荐:
·从“小道”进货 被罚上万元
·我县将开展两轮脊灰、麻疹疫苗查...
·县中医院为您量身定制冬令进补膏方
·赏心邀客共 歌咏乐延年
·城投集团安全生产常抓不懈
·首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设备投入...
·我县打掉一村庄“炸弹”
·力洋镇加快推进“智慧安监”建设...
·保健食品规范经营专项工作首次启动
·我县着力加强表面处理废物安全处...
  图片推荐:
电影《故事之恋》拍摄正酣
又是一年蛏子肥美时
宁海革命先驱王育和
《宁波旧影》见证百年沧桑
西餐大师炼成记
乐享春游
⊕《今日宁海》速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