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钱伤感情? |
你会选择婚前财产公证吗?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11月08日 07:59:04 |
记者黄浓珍 通讯员余亚亚郭乾阳 近段时间,随着王宝强离婚事件的持续发酵,记者发现关注婚前婚后财产公证的市民越来越多。昨日,记者从县公证处了解到,最近有不少市民致电公证处,了解各种关于婚前财产公证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信息。 那么婚姻中清晰的财产界线会不会影响夫妻感情?夫妻双方怎么做才能有效避免将来的纠纷?记者就此专门走访了县法院、县公证处,让专业人士分析其中利弊。 公证处: 我县目前无一例婚前财产公证 “要想避免纠纷,明晰婚姻中的财产界线很重要。”县公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明晰婚姻中财产界线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婚前财产约定、婚后夫妻财产的约定。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主体可以是夫妻,可以是即将确立夫妻关系的男女。签订的时间可以是在结婚之前,也可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式应当是书面形式,约定的内容是对结婚后夫妻两人名下的财产(包括现有的和将来有的)的归属问题。 记者了解到,婚前财产公证指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就财产约定达成协议并办理公证。实际生活中,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难举证的财产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婚姻发生变故时无法说清,需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一套房产,结婚期间,房子拆迁,这笔补偿款就是个人财产。拿到这笔补偿款后,如有必要,就要及时进行婚姻财产公证。因为钱是动产,如果不公证,发生纠纷就很难说清是谁的。说不清楚的钱就要算作共同财产。该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成立,自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生效。 虽然明晰婚姻中的财产界线是有效避免纠纷的方法,但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县市民对婚前财产公证、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不怎么“待见”,有些人表示不是很了解这方面的法律;有些人坦言,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提出公证财产,怕影响家庭关系;还有一部分人反驳说,如果我的另一半要求做婚前财产公证,我会认为我们两人还不是很适合步入婚姻,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怎么去面对婚后生活中的各种摩擦…… “目前,宁海还没有一对夫妻是婚前来公证财产的。”县公证处相关负责人说,“但近期前来咨询这两种公证事项的市民有所增加,市民对此的观念正在扭转。” 县法院: 离婚财产纠纷最磨人 据统计,2016年1月至今,县法院已办结涉及婚姻类纠纷696件。“除了一方不同意离婚外,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却要闹上法庭,主要原因就是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县法院民一庭任法官说,离婚案中,财产是争夺的焦点,夫妻双方认为感情虽然没了,但钱总得分。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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