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村级工程和三资项目备案制度 |
茶院乡村级重大事项事前备案显成效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11月22日 08:57:02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黄浓珍 通讯员娄真珺魏立群) “这个工程程序已经到位,补办个备案手续就可以报销。下回定要注意提前备案,尤其是许民村正在如火如荼地搞旅游开发,项目繁多,要想做到公平公开,一定要严格把好程序关。”近日,在茶院乡纪委办公室,乡纪委书记应霞红在许民村胡家山至露营基地机耕路修复工程备案报销时,对该村村监会主任这样要求。 记者了解到,自推行宁海村级权力清单36条以来,茶院乡变村级工程和三资项目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村级事务日趋规范。该乡纪委不仅出台了《茶院乡村级工程和三资项目提前备案监督制度》,规定“村级各类工程项目、2万元以上的村级工程变更,1万元以上的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承包、出租、转让、出让),2万元以上大额资金支出和使用”等都需要提前备案。而且乡纪委、乡交管办、乡农经站三部门联动,共同把好程序关、招投标关、财务关,凭备案表报销,避免“一言堂”和“拍脑袋”情况的发生,做到事后无问责。 今年6月,茶院乡东南溪苔芳自然村提交了一个备案:预想将到期的虾塘自行发包,定价1800元/亩,共18.05亩。应霞红看到备案后指出,金额1万元以上的村级集体资产处置要进入乡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该村相关负责人对此很不理解,有些村民还说,“这些都是我们自己村的资产,理应可以自行处置的。”没想到几天后,该村的相关负责人却喜笑颜开:“幸亏有这个备案制度,由于乡交管办和中介帮忙做了市场调查,没想到最后以高了将近1000元/亩的价格中标,大大地增加了集体收入啊。” “应书记,这是我们庙岭村环境提升工程变更备案,你看下程序是否到位?”“应书记,我们村土地征用款想早点发放,该如何操作?”……如今,各村村干部三天两头到应霞红办公室提交备案表。应霞红表示,自从备案制度实施以后,不仅加强了与村干部之间的沟通,乡纪委对村里的重大事项也能提前掌握,了解动态,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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