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园区周边没有停车位,该怎么停车? |
道路配套交通设施已在设计中违停仍要处罚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11月29日 09:24:26 |
记者方景霞 近日,有网友反映科技园区周边有居民小区、有厂区,却找不到停车位。因为没有在路边看到禁停标志,所以就临时在路边停车了,结果又因违停被处罚。那么去那边办事的人,到底该怎么停车?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科技园区和兴海家园、四季桃源、自在城等居民小区取代了农村和荒野,人们在这些地方的活动也越来越频繁,停车难问题随之而来。记者了解到,在这些居民小区和科技园区周边,并没有公共停车场。而在科技园区及周边走访了一圈后,记者也没有看到路边划有公共停车位,不少私家车就停在机动车道一侧上,个别工厂门口停着的大货车、临时堆放的货物甚至占了半条车道。 那么问题来了,面对市民对停车位的需求,有关部门有什么行动?目前到这边办事的人该怎么停车?对此,记者采访了县交警部门。 交警回复,兴海家园、四季桃源、自在城等周边的道路配套交通设施,桃源街道与交警大队已在设计中,待方案通过后会立即实施,所以还要请市民耐心等待。而在道路配套交通设施完善前,市民仍需按规定停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也就是说,如果人行道上没有施划停车位,是禁止停车的。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又有具体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交警建议,去科技园区周边办事的市民,将车停在小区或者工厂内,或者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在路边临时停车的,一定不能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
录入: 张颖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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