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建群发红包抽头赚钱涉嫌开设赌场罪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11月30日 09:07:21 |
【基本案情】 2015年7月,冯东利用手机微信建了一个微信群,其本人是群主,刘雨、姜俊作为管理者,负责向刚进群参加赌博、不熟悉规则的人解释群规。冯东根据盈利情况,给他们报酬。每天早上10点左右,冯东拉赌博人员进群,然后把第一个微信红包598元发给代包手。代包手接包后,扣除8元代包费,再扣除190元费用留作奖池返还金,剩下的400元再由代包手分6份红包发到微信群。按照群规,抢到红包最小的两个人算输,输的两个人每个人支付299元给代包手,加起来又是598元,代包手再继续分成6份发400元,群里的人再抢。以此类推,每次扣下的190元视为奖池的钱。发到一定数量的包后,代包手们就把扣下来的钱转账给冯东。在抢的过程中,当红包金额出现规定的特殊数字时,群主会给这些人奖金。一般情况下,每天赌博到晚上8点左右,大概能发500个到800个红包,每天有一二百人在群里参赌,赌资三四十万元不等,能抽头十几万元。要是当天没有出现金额特殊的情况,冯东就获利更多一些。因为每个微信群发红包赌博的总金额有限制,一般到不能发的时候,冯东就会重新建群,群的名称不变。 【处理结果】 2016年上半年,腾讯公司注意到这一反常现象后报警,上级公安机关将线索逐级交办至泗洪县公安局。该局于7月1日立案侦查后,通过技侦手段于8月4日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截至案发,冯东共计获利200余万元,刘雨获利30余万元,姜俊获利20余万元。 【法律分析】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发布的《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就属于“开设赌场”。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就本案来说,冯东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建立微信红包接力群,并组织赌博活动,已涉嫌“开设赌场罪”。(县检察院供稿) |
录入: 张颖 责任编辑: 张颖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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