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环保和安检标志合二为一 |
下月起我县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11月30日 08:40:41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何莎莎通讯员张静文)日前,记者从县环保局获悉,为简化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程序,今年12月1日起,我县停止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取消机动车异地检测环保检测委托单。 据介绍,停止核发环保标志并不意味着车辆不用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只是机动车排放污染达标在形式上不再以绿色和黄色环保标志标示,而是以其排放是否达标来判断合格与否。届时,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技术检验流程将进一步优化完善,车辆在完成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后,由工作人员将排放检验数据和电子检验报告单拍照,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警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和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简单来说,就是环保标志和安检标志合二为一了,但机动车仍然必须通过环检才能拿到安检标志。今后有安检合格标志的车辆,就意味着环检也是合格的。此外,外省车辆在我县年检的,不再需要机动车环保检测委托单,只要凭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委托书,即可在我县进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黄标车除外)。 |
录入: 张颖 责任编辑: 张颖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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