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计划编制
“森林宁海”建设年度计划由县“大森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年度计划应根据“森林宁海”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森林宁海”建设资金额度进行编制。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根据县下达的年度计划和本地实际申报,县大森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重点、统筹平衡后下达建设任务。
二、项目审核审批
“森林宁海”建设项目原则上按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一)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年度计划委托具有园林、绿化设计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并将项目设计和投资预算资料报县大森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按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向县发展改革局提出项目审批要求,并附《森林宁海建设项目审核表》、项目预算及相关设计图纸。经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后,建设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
(二)乡镇(街道)可采用“打包”方式报批,报批后再逐级分解到地段到村。
(三)各地各单位要结合义务植树绿化和市场化运作的新机制,按宁海大森林建设的相关管理要求,大力推进绿化进程。
三、项目责任单位
“森林宁海”建设项目经县发展改革局立项后,由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村负责实施。项目设计、招投标、工程管理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实施要求
(一)项目作业设计。根据“森林宁海”建设确定的具体项目,制定年度作业设计,明确具体植树地段,做好设计图表,填写《工程造林作业设计表》,以文件形式上报县大森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就具体项目作出说明,包括规划林带长度、面积、树种、株数和补植情况等。
(二)工程施工管理。工程施工由县有关技术部门负责指导,乡镇林业技术员或者工程监理人员负责施工技术指导和质量把关。主要包括:用规划设计表实地核对,指导施工人员按设计要求种植;检查造林质量执行造林技术标准;检查完成年度绿化造林计划执行情况,落实责任制和管护人员的情况。宁海大森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检查工程施工的进度情况。
(三)造林技术要求。
1、造林前准备。需要加填客土的必须填好客土,一般加填客土30-50厘米,种植土应肥沃、疏松、通气、排水良好。另外还要除尽杂草、开沟、排水畅通。
2、造林密度和树种配置。按照《人工造林技术标准适用手册》,根据平原绿化工程造林作业设计的株行距和树种配置进行定植。植穴规格要求做到穴大60-80厘米,深60-80厘米。
3、苗木质量,按照《浙江省林木种苗地方标准实用手册》中规定的I级苗造林、严禁使用“三杉”多伐扦插苗,山地珍贵树种造林应尽量采用2年生以上容器苗、补植苗应尽量按近原林带的规格,鼓励苗木带土和容器苗种植,严格做到随起随栽或假植待栽,禁止苗木裸根搁置。
4、幼林抚育:从造林当年开始,至少连续抚育三年,每年2次以上,施肥1次以上,也可以在幼树30厘米以外套种豆类、绿肥等矮秆作物。
五、项目检查验收
(一)验收责任单位:省县道绿色通道建设由交通局负责组织验收,城区绿化由建设局负责组织验收,并报县大森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乡村道路林带建设、河道、山地造林、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及沿海防护林带建设等由县大森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
(二)验收上报材料:立项批复、平原绿化作业设计、万分之一地形图勾画、工程规划设计、实施地原貌照片、工程实施后与原貌照片相同角度的照片、工程招投标资料、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验收资料、工程审计资料;苗圃式林带项目还应提供苗圃林带施工承包合同。
(三)绿化工程项目实施审计制度。项目组织实施后,县大森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项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