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森林城镇建设标准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1-04-18 09:37 |
一、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创建组织机构健全,建设资金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科学编制城镇森林建设规划,并纳入城镇发展总体规划。
二、宣传工作到位,市民对创建森林城镇知晓率达到80%以上,支持率达到70%以上。
三、森林生态科普宣传设施完善,建成1处以上科普知识教育基地或场所,每年举办2次以上各类生态科普活动。
四、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开展绿地认建、认养等多种形式的绿化活动,积极开展认建各类纪念树活动。
五、建成区建有1个20亩以上的森林公园,至少打造1条森林景观街,其它街道绿化率要达到100%;要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公共绿地为主的休闲绿地;规划区内要建成一定规模的片林式环镇林带。
六、建设区域内的公路、铁路、河流绿化率要达到90%以上;乡村道路两侧要种植2行以上、3米以上的绿化带,树种种植要求为胸径7厘米以上的乔木,镇区骨干道路等绿化率要达到100%;河道两旁要种植5米以上的绿化带。
七、森林城镇建成区林木覆盖率达到2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平方米以上,其中乔木树种面积比重达到70%以上。
八、按计划完成绿化造林任务,宜林荒山绿化率达80%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村庄绿化全面开展,且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村庄绿化达到“森林村庄”标准。
九、积极开展观光、休闲等森林生态旅游,大力发展花卉、苗木等生态高效产业、生态与产业协调健康发展。
十、森林植被得到有效保护,无重大破坏森林事件和森林火灾发生。
十一、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树种丰富,乡土树种数量占城镇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70%以上。
十二、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严格规范、措施到位。
十三、森林功能有效发挥,空气负离子平均浓度每立方厘米达到700个以上;空气污染指数良好以上天数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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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 张绍强 责任编辑: 张绍强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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