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福利企业喜迎发展春天 |
残疾职工社保企业缴费部分财政补贴一半;每安置一个残疾人员奖励不低于1个月工资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1-04-19 08:53 |
宁海新闻网讯 “按福利企业实际安置残疾职工人数,定额减免每人500元当年应缴纳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定额减征每人1500元当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在日前召开的县福利企业工作会议上,宁海鑫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经理曹靖手捧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福利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通知》,喜滋滋地研究着新政带来的利好消息。 鑫城汽配仅是我县36家福利企业中的一员。近年来,我县着力加强福利企业管理,积极搭建残疾职工就业平台,残疾职工的就业问题得到了有效保障。截至目前,全县36家福利企业共为社会提供了3369个就业岗位,其中残疾职工1207人,比上年增长4%。2010年,全县福利企业实现工业产值11.9亿元,比上年增长47%;产品销售收入首次冲破十亿大关,达到11.4亿元,比上年增长51.9%;实现利税5300万元,比上年增长41%。三项指标均创历史最高水平,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切实支持我县福利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发挥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提高残疾人集中就业水平,县政府于今年4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福利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通知》,昭示着福利企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残疾人就业问题将得到进一步保障。《通知》明确规定:鼓励福利企业多安置残疾人。福利企业为在本企业就业的残疾职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部门按照企业实际缴纳的50%给予补贴。福利企业安置宁海户籍残疾人员及引进的优秀残疾人才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个月以我县最低月工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据测算,为落实这两项优惠政策,县财政一次性安排奖励补助资金近400万元。 《通知》指出,对安置残疾人较多、效能低下、负担较重、纳税确有困难的福利企业,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减免房产税;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380/220V供电的福利企业生产用电,按非工业用电中的部队用电价格执行;福利企业生产用自来水按非经营性用水价格执行。据测算,地税减免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基金共可为全县福利企业年节约资金达120余万元。 《通知》还提到,鼓励支持福利企业发展生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品牌创新,对福利企业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使用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看了这些新政策,不少福利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这对他们这些福利生产工作者来讲,是件鼓舞人心的大事。乘着优惠政策扶持的春风,我县福利企业必将迅速行动起来,切实保持福利企业强劲发展的良好态势,全面提升福利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记者水玲玲) |
录入: 童燕萍 责任编辑: 黄浓珍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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