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市民救助受伤猫头鹰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1-06-10 09:05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王银宁通讯员方光银)日前,热心市民王女士冒雨来到县森林警察大队,将一只受伤的猫头鹰交至民警手中。 据王女士介绍,她是在6月4日早上在路上发现这只受伤猫头鹰的。因担心受伤的猫头鹰被不法分子捉走,王女士就将猫头鹰带回了家,还给它准备了一些肉片和水。本来打算照顾到猫头鹰的翅膀能飞,然后放飞的,但听别人讲这样做是违法的,于是她就带着这只受伤的猫头鹰来到森林警察大队咨询。 值班民警告诉王女士,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未经许可的任何捕捉、贩卖和饲养行为都是违法的,饲养猫头鹰也需向有关部门办证申请。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最好的办法就是立即报警,警方会将受伤的野生动物送到专门的救助站进行救治,待它们伤愈后放归大自然。 |
录入: 吕宝骅 责任编辑: 黄浓珍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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