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消费警示:谨慎选择预付式消费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1-07-07 08:58 |
宁海新闻网讯 近年来,人们的消费方式逐渐发生改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预付费办卡的方式进行消费(即通过向经营者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来购买消费卡,然后分期、分批实施消费)。这种方式,对经营者来说,可更多地占领市场;对消费者来说,可享受打折优惠而受益,无疑是一种双方受益的行为。 然而,记者从跃龙工商所今年上半年受理的140例案例来看,有21例涉及预付式消费投诉,17例发生于停止营业后,涉及金额3万余元。涵盖美容、美发、摄影、餐饮、健身、网吧、汽车养护、足浴、干洗等众多行业,其中3例店铺关门后经营者恍如人间蒸发,10例通过协调得以妥善处理,5例达成口头协议但仍未履行到位,还有3例在双方各执一词且消费者未能出示有效凭证的情况下无法达成一致。 县工商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预付式消费包括代币券、购物券、消费卡、会员卡等多种形式,虽然对于代币券、消费卡等,国家三令五申严禁发放,但在消费层面由此引发的纠纷并不多见,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代币券、消费卡有相对规范的约定、相对简单的内容。预付式会员卡则不同,《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已在2007年底废止,而近期出台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更多着眼于抑制公款消费、收卡受贿,所以对于会员卡目前最多只能是合同层面的约束;经营者方面则有商家的夸大宣传、虚假承诺甚至蓄意欺诈;消费者方面则是部分消费者贪图便宜、跟风时尚甚至非理性消费,而与此类消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书面约定的缺失则是导致纠纷解决率低下的直接原因。 作为消费者,如何在有效监管体制尚未形成的情况下规避或降低预付式消费带来的风险或纠纷?县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首先捂紧钱袋子,少做会员卡,优惠幅度越大风险越高;其次选择好商家,信誉、稳定、长期,缺一不可;再次改口头承诺为书面约定,诸如服务内容、期限、违约责任等等,尤其是在消费额度较大的情况下更应注意;最后就是一旦发生纠纷,必须保全凭证,尽早寻找解决途径,包括向消保、工商等部门反映。或者通过诉讼程序,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的第一时间向公安报案。选择预付费办卡方式消费,消费者千万要慎重,如遇到不公平的格式合同,不要盲目顺从,要敢于说“不”,以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记者潘旭婷通讯员严益军) |
录入: 吕宝骅 责任编辑: 黄浓珍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背景色 】 【大 小 默认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本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