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晒”裁判文书 提速司法公开 |
县法院全面落实裁判文书新规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01-06 08:46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水玲玲通讯员金萍)今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实施,规定符合条件的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全面公布。“‘可以’上网改成了‘应当’上网,‘上网审批’改成了‘不上网审批’,同时强调当事人实名公开……”日前,县法院院长杨永宗解读新规,认为这些细微的变化不仅意味着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得以保障,更意味着司法公开进一步提速。 据悉,早在2012年,县法院就已开始尝试裁判文书上网。截至目前,已有5000余份裁判文书在“宁海法院网”上公布。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说,与以前相比,此次新规出台后,文书公开的范围更加宽泛,明确了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种类,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调解方式结案以及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案件外,其他所有案件生效的裁判文书均应在互联网公布;信息更加公开,强调涉案当事人实名公开;时间更加严格,生效后7日内不上网须说明理由。 为全面落实新规,该院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完善制度,归口管理,专门出台《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的规定》,对裁判文书上网的范围、流程等作出明确要求;开展培训,成立联络员,负责校对、联络、协调、反馈等;强化流程管理,严格审签制度;将裁判文书上网与裁判文书评查工作结合起来,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切实提高文书质量。同时,还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确保裁判文书上网查询更加准确和便捷。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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