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入学遇阻 原因:违反计划生育 |
市民需注意:第一胎有残疾第二胎未审批就生育也违反政策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05-23 08:25 |
近期,市民王先生非常着急,眼看女儿小学就快毕业了,可读初中的学校还没有着落。 王先生夫妻俩都是农村户口,早年一直在外务工,大儿子患有脑瘫二级残疾,王先生自觉符合生二胎的条件,就在外地生了第二胎。回到宁海后,王先生一直在城区务工,所以想让女儿在城区就读初中,但报名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王先生于是回到镇里办理,却被告知违反了计划生育。他理直气壮出示了孩子的残疾证明并表示:“我特意查了相关政策,第一胎如果是病残儿,可以生第二胎!” 面对王先生的坚持,记者专门连线县人口计生局。县人口计生局表示,针对第一胎为病残儿的情况,确实有可生育第二胎的政策,但需按规定的程序,先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符合再生育条件的,提出再生育申请。因既没有通过病残儿医学鉴定,也没有通过再生育审批,王先生就生育了第二胎,已经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 县人口计生局提醒市民,个人去医院诊治的诊断书和残疾等级鉴定书并不能作为符合再生育条件的有效证明,应申请参加县人口计生局每年11月份专门组织的病残儿医学鉴定,通过再生育审批后才可生育第二胎。 (见习记者方景霞)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背景色 】 【大 小 默认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