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全县市民的公开信 |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06-13 08:38 |
各位市民: 2009年5月,县普法办曾就“日日会”向全县市民致公开信,现就非法集资问题再次致信广大市民。所谓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它具有三种主要形式:一是许诺高额回报,引诱社会公众上当;二是包装“企业形象”,编造虚假项目,欺骗社会公众投资;三是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诱惑。无论花样如何翻新,都离不开其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目的。 非法集资将带来严重的社会后果:一是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用于非法集资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也可能是养命钱,而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人很难收回资金。二是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容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为了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县一直坚持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案件。 广大市民必须十分清醒地认识到,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我们提醒大家,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冷静分析、三思而后行,对不熟悉的理财项目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决不轻信高额利息的许诺,避免贪小利、亏本金,牢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我们也提醒个别企业,面对融资困难选择高利率拆借资金,容易走进非法集资的泥沼,越陷越深难以自拔,最终难逃企业资金困境和法律责任。对于非法集资,一定要增强抵制意识,如发现非法集资活动,请及时劝告身边的人不要上当受骗,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避免广大群众财产损失,共同维护我县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 市民们:请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宁海县金融上市办 宁海县普法办 2014年6月12日 |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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