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三十六条织密农村发展“护廉网” |
——我县开展“百村廉创、牵手廉行”活动概述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07-04 09:17 |
岔路湖头:群众先“挑刺”,自己再“拔刺” 五月末的一个上午,岔路镇湖头村大会议室里,村两委会干部、村民代表以及老党员干部等聚在一起展开讨论,气氛热烈。他们是在对该村“一户多宅”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公开“挑刺”。 岔路镇湖头村两委会干部、村民代表以及老党员干部等讨论商议旧村改造老屋拆迁相关事项,村民代表等对该村“一户多宅”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公开“挑刺”。 对一个村子来说,旧村改造老屋拆迁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无论是整治拆除的原则,还是立户的有关规定,以及拆迁户住宅面积的确认、拆建区地基规划安置实施办法等,都不能随随便便由少数几个村干部一拍脑袋算数,而是要让村民们一起商议,让大家心里清楚。事实上,从当初一开始提出“一户多宅”清理整治工作,到实施方案的拟定,到现在讨论实施方案,都严格按照“五议决策法”流程进行,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这个“五议决策法”,即是《宁海县村务工作权力清单三十六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清单中规定,凡是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做到村党组织提议,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在决议公示3日后由两委会组织实施决议。 在邀请群众对“一户多宅”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挑刺”后,村干部还主动自己“拔刺”,真抓实干清除问题所在。按照规定,他们还将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程序进一步讨论,最终确定“一户多宅”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权力清单三十六条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透明度高了,老百姓更加服气了,对村干部的信任度也更高了。”湖头村监会主任葛河汀说。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背景色 】 【大 小 默认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