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74-65510000
新闻传真:0574-65577900
邮箱:nhnews@cnnb.com.cn
您当前的位置 :宁海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宁海新闻 正文
     高级检索
 
5月起,我县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将调整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4月07日 08:35:41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黄浓珍通讯员卢崇利)记者从县人社局获悉,从5月1日起,我县将调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浮动办法,以便更加合理确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费率及费率浮动档次,确保工伤保险制度健康运行。

  据了解,此次政策的具体调整如下:一类行业和机关事业类用人单位,按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二、三类行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与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用收支、工伤发生率、安全生产信用等级、标准化等级以及企业诚信度挂钩,一般每年浮动一次。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浮动办法调整后,二类行业最低缴费费率为0.8%,最高为3.0%;三类行业最低缴费费率为1.2%,最高为5.4%。

  “本次行业基准费率不作调整。”县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机关事业类(机关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基准费率为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8%,一类行业的基准费率为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1.0%,二类行业为1.5%,三类行业为3.0%。如,某汽车部件生产企业,属二类行业,那么它的基准费率为1.5%,如果它去年缴纳工伤保险费总共10万元,享受工伤待遇总额为20万元,那么其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比例为200%,其下年度的工伤保险费率将提升至2.4%。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背景色 fff2e2 f3ffe1 f0f2fe feffe6 】 【 默认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本页】  
  新闻推荐:
·深化完善“36条” 推进依法治村
·工作着是美丽的
·空置小区物业费如何收取?
·园丁社区:“文化社区”增添生活...
·祭英烈 寄哀思
·促进就业鼓励创业问计于民
·两老人上山扫墓中暑 一死一伤
·城东小学校史课程进课堂
·“卡金”迟迟未分配 理发师一怒上...
·出狱没两年又被抓 这次是为偷苹果...
  图片推荐:
缅怀革命先烈 重温入警誓言
追寻红色印记
促进就业鼓励创业问计于民
园丁社区:“文化社区”增添生活好滋味
祭英烈 寄哀思
我县首家浙报图片新闻摄影基地授牌
⊕《今日宁海》速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