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献血,为什么母亲不能免费用血,父亲却可以? |
县献血办:献血法2014年1月1日新修订后有了新变化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5月06日 10:01:06 |
日前,市民郑女士致电新闻中心百姓事马上办热线,反映自己曾经献过血,几年前,其母亲住院手术用血时工作人员答复不能享受免费用血。但今年她父亲住院手术用血却可以享受免费用血。“子女献血,直系亲属可以免费用血,但为什么母亲不能用,父亲却可以用?”郑女士很不解。 随后,记者到县献血办进行了了解。县献血办主任金伟根解释道,自2014年1月1日后,献血者直系亲属享受免费用血政策有所变动。原来,2013年3月1日之前遵循的政策规定,献血后5年内献血者直系亲属可以享受献血量的2倍免费用血,5年后再用血的献血者亲属不享受免费用血。新的《宁波市献血条例》实行后将5年这一期限延长到10年,自2014年1月1日新修订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开始实行,实施办法对5年内的规定不变,但5年后献血者直系亲属可以享受1倍献血量的免费用血。基于献血者直系亲属享受免费用血年限的变动,就出现了郑女士家这样的情况。 据介绍,新修订的办法还对献血者本人达到终身免费用血所需的献血量作了调整,由1000毫升降为400毫升。另外还突出了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的贡献和权益:达到金奖标准(8000毫升)的献血者,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均等同于直系亲属,享受免费用血待遇。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以上的献血者,还可享受省内范围的“三免政策”,即凭相关证件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我县可免费游览的是前童古镇,县级医院免交门诊诊查费(一般挂号费),乡镇卫生院免交一般诊疗费,可以免费乘坐宁海城乡纳入县公交公司管理的各条公交线路。目前,全省各地的无偿献血“三免政策”均已落实,他们还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按照省内各地规定享受当地的“三免政策”。 “实施办法总体来说是为献血者考虑得更多了。因为用血政策的调整,使享受免费用血的人群范围扩大了。”金伟根说,自去年实施以来,宁海目前已办理免费用血97例,其中本人占7%,配偶9%,父母占到了83%之多。 (记者潘旭婷通讯员林晓君) |
录入: 袁银泽 责任编辑: 赵维华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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