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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县法院审判执行系列白皮书说起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12月25日 11:01:18 |
方景霞金萍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频发,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劳动争议案件类型日趋复杂,劳动者如何依法维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占据较高比例,有哪些注意事项?民间借贷纠纷依然高发,如何防范风险,减少损失?日前,县人民法院专门召开发布会,发布了2012-2015年审判执行系列白皮书,上述问题的答案,或许可以从这些白皮书中窥探一二。 什么是审判执行系列白皮书 审判执行系列白皮书是由人民法院制作,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通报整体或专项审判执行工作动态,分析经济社会运行反映到司法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同时提出对策和建议的综合或专门性的司法报告。 2012年至2015年8月,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3013件,审结52383件,案件数和法官人均结案数均居全省法院前列。今年1至10月,案件受理数同比增长10.64%。 今年,该院首次推出审判执行系列白皮书。此次发布的白皮书共10分册,内容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及执行、涉环境类案件、涉金融案件及执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企业破产案件等诸多领域。作为司法公开的重要载体,审判白皮书扩大了司法公开的范围,更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它通过翔实数据、典型案例,培养讲规则、守规则、信规则和按规则办事的社会习惯,明确纠纷类型的基本价值判断,规范社会行为、弘扬法律精神、传播法治思维。 “一个良好的社会需要秩序,秩序需要规则,而规则需要法律的维系、指引和导向,作为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需要担当更多的社会责任。”该院院长洪学军介绍,此次发布的白皮书,结合当前社会热点问题,融合原因分析、典型案例、对策建议等,分析经济社会运行反映到司法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帮助社会公众提高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民生,社会热议的话题 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物业服务合同等纠纷涉及民生,与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始终是社会热议的话题。 劳动争议案件复杂化 从县法院发布的系列白皮书中,记者看到,劳动争议案件在民商事案件中所占比例总体并不高,但是,一方当事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矛盾更为尖锐,且呈现群体性、潜在性、突发性的特点,牵一发而动全局。2010年至2015年6月,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2010年至2015年1-6月,县法院收劳动争议类纠纷案数量分别为43件、78件、123件、197件、150件、227件。这些案件集中反映了我县企业用工机制不够规范、劳务人员缺乏法律知识等问题,建议加强对劳资双方的规范引导,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劳资双方形成共同合作、互相尊重、诚信协商的职业伦理观。 案例:2014年2月,赵某进入某公司从事文秘工作,工资2000元/月,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某公司也没有为赵某缴纳社会保险。2014年9月,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赵某请求某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判决结果: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该期间每月2倍的工资。某公司未能举证证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于赵某,故判决某公司支付赵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等请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增多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保有数量显著增加,随之相应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日益增多。2012年至2015年6月,县法院新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3963件,涉及电动车的约占40%!一旦发生事故,涉及受害方、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保险公司等多方主体,同时,还有涉电动车、涉高速公路、涉外地车辆事故多等特点。为此,该院专门设立交通法庭,构建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和保险理赔应急机制;同时,建议各方当事人要保存好证据材料,以便及时主张权利。 案例:2011年11月3日,吴某驾车与刘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后,驾车逃离现场,刘某因伤势较重死亡。事故发生后第三天,吴某被交警部门抓获,并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刘某家属起诉吴某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刘某死亡的各项损失合计780000元。法院经审理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120600元,其余损失630028元由吴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肇事逃逸属于商业三者险的免责范围,侵权人一旦肇事逃逸,即使其投保了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也只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不再承担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责任。所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当积极补偿应对,切勿逃逸。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持续增长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则是近年来新出现的类型案件。2011年以前,县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数为零,2011年,收案1件。2012年,收案256件,此后每年呈持续增长趋势。 “诉讼请求单一,95%以上案件是物业公司为原告催讨物业费的;标的额小,60%以上案件的诉讼标的在1.5万元以下;影响面广,涉及县域内10余个小区,业主众多。”该院民一庭法官介绍说。物业管理无小事,部分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相当尖锐,而拆迁安置小区更为明显,例如,该院受理的跃龙街道某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占到案件总量的60%。 业主缺乏服务消费意识且具有从众心理;业委会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其职责;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备及开发商遗留问题;物业公司服务存在瑕疵等是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例如,业主往往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家中财物被盗、自有房屋长期空置、房屋出租等理由拒缴物业费。 对此,该院民一庭法官建议,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行为,规范物业服务合同;公开物业费项目、用途,提高企业服务水平和人员业务素质;增强业主法律意识和参与物业管理意识,对于业主自治意识和能力较强的小区,充分发挥业委会的作用,采用业主自治管理模式等。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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