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段子告诉你什么叫法治思维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04月29日 09:03:37 |
记者方景霞通讯员金萍余亚亚 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庭审现场。 法治思维就是按照法律规则来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大众的思维与法治思维往往存在一定的偏差。为此,记者梳理了10个最常见的法律误区,以期通过浅显易懂的方式,告诉大家什么是法治思维。 01 谁主张谁举证 原告:这个房子就是我的,对方房租不肯付,就这么简单。这么简单清楚的事情,你们为什么不判? 法官:你提出来的主张,你要提供证据证明。 原告:这个大家都知道的,你去问好了。 法官:你提交的房产证上不是你的名字。 原告:这虽然写的不是我的名字,但村里人都知道是我的。你们这是在故意刁难我! 法官这样说: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要自己提出证据证明。例如:甲认为乙欠了自己钱,就要提出乙欠钱的证据(欠条等),如果乙反过来说钱已经还了,也要提出自己已还的证据。 所以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个规则也提醒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有证据意识,在事情发生的过程中保留相关的证据,全程留痕,避免事后没有证据导致权利得不到保护。 02 缺席判决 法官:喂,王某某,明天案子开庭,你要过来出庭。 被告:不,只要我不来,你们就没法开庭了吧。 法官:你这是民事纠纷,如果你无故不来,我们是可以缺席判决的,我们就只能根据原告的单方陈述和证据进行判决,这样的话对你也不利。 被告:那个工程款我已经付掉了。 法官:你要提交证据,双方当事人要进行辩论,你要把对你有利的事实向法庭陈述,要当庭质证的。 被告:我不会来的,触霉头,随便你们好了。 法官这样说: 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由于你的缺席,导致有利于你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那么你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背景色 】 【大 小 默认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