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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了个司机 开车撞死人 原来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都是假的
雇主葛某要赔47万元 感觉好冤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07月28日 08:57:59

  记者方景霞通讯员于珊婉

  近日,县法院受理了一起特别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葛某被判决需赔偿47万余元,但他觉得自己其实很“冤”,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葛某是一名跑长途运输的个体户,因为自己一个人开车太累,所以十多年来一直在雇佣驾驶员帮忙开车。2015年8月,因为之前雇佣的驾驶员辞职了,葛某重新招聘驾驶员,王某就过来应聘了。葛某看了王某的驾驶证和身份证,还是感到不放心,特意打电话给某单位工作的朋友进行核实。朋友查询后告诉葛某,驾驶证是王某的,于是葛某雇佣了他。

  可是,一个月不到,王某驾驶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就发生了交通事故。该车与一辆电瓶车发生了刮擦,导致电瓶车所载人员倒地被车辆轮胎碾压致死。事故发生后,葛某认为自己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可以获得理赔,但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却遭到了拒绝。葛某做梦也想不到,自己这么小心仔细,还是被王某给骗了。

  驾驶员王某根本没有考取驾驶证,他提供给葛某的身份证、驾驶证都是假的。除了照片是王某本人,其他的都套用了王某弟弟的身份信息,包括期间使用的名字其实也是弟弟的名字。而之前葛某在电话里找朋友核实,因为没有看到照片,核实到的其实都是王某弟弟的信息。

  另一边,死者家属因得不到赔偿,就将保险公司和雇主葛某告上了法院。县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死者家属11万元,葛某赔偿死者家属47万余元。而保险公司对于所赔偿的11万元,可以向王某进行追偿。

  法官提醒,雇主在雇佣驾驶员时,要认真核对被雇者的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最好到专门的机构去招聘驾驶员。同时,在雇佣期间要做到对驾驶员进行必要的管理,督促驾驶员安全行车、及时更换驾驶证并防止驾驶员酒后开车等行为的发生。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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